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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侵权责任法》对企业的影响和应对策略及合同管理实务(上海,5月21日)

发布人:mand03    更新时间:2010/4/28 10:29:52    点击数:473

最新《侵权责任法》对企业的影响和应对策略及合同管理实务(上海,5月21日)
【培训日期】2010年5月21日
【培训地点】上海
【培训对象】营销总监、办事处主任、客户经理、售前工程师.。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如有需求,欢迎来电咨询!
【课程背景】
  《侵权责任法》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审议正式通过,并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其基本的制度和规则都是适应“以被侵权人保护为中心”建立起来的,但也充分考虑到其他方面的合法权益.《侵权责任法》既要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其遭受的损害得到补偿,也要充分尊重行为人的行为自由。合同制度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适用范围最广,最频繁的法律制度,对于企业家及企业高管而然,是必须要把握的法律。为此我们特别推出“《侵权责任法》对用人单位的影响和应对实务研讨会”课程,本课程提供了一系列侵权法律规定、合同法律规定及实际案例操作中应当注意的事项等要点,使学员全面掌握《侵权责任法》的法律要义、责任界定及法律权限保护力度等。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侵权责任法》与企业用工关系管理
■ 员工在工作中造成他人伤害的,责任在谁?企业还是个人?
■ 被派遣员工在工作中造成他人伤害,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如何确定相关责任?
■ 使用劳务派遣的单位如何预防派遣员工职务侵权行为?
■ 企业在超市、商场中租赁柜台经营,发生侵权行为,由企业承担责任还是商场租赁方承担责任?举证责任?
■ 汽车使有人与所有人不一致时发生交通事故时由哪方承担相应责任?
■ 机动车在转让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转让人与受让人如何划定责任风险?
■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产品缺陷但企业明知的情况下仍然销售的,罚责有多大,如何预防处罚风险及如何规定举证责任?
■ 病人入院,医生推说没有家属签字不能手术发生医疗事故,医院是否可以免责?
■ 可以推定医疗机构直接有过错的行为,法律规定有哪些?
■ 高空抛物发生侵权行为,难以确定侵权人时,被侵权人如何获赔?

第二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 合同的主体资格与审查对方资信
■ 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未成也得找你,注意协议书与意向书之间的区别
■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 都是你的错--表见代理
■ 合同中的“后悔药”--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 你的权利要珍惜--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 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你不合作,我有辙
■ “我保证”绝非戏言--合同的担保与保证制度
■ 圈套,你别钻--注意五种通常的合同欺诈
■ 注意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履约、变更和解除应遵循的原则和办法

【讲师介绍】
  李老师,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资深讲师。《员工关系》杂志高级编辑,劳动法规政策高级咨询师、培训师。曾在《法制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人力资源》等知名刊物上发表专业文章数十篇,长期致力于劳动争议、人事法务、劳动合同纠纷等领域内的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擅长各类人事管理制度、协议的撰写,曾为上汽通用五菱、易初莲花、如新(中国)、扬子江药业、梅特勒-托利多、ao-史密斯、橡果国际、日立电梯、奥林巴斯、奇瑞汽车数十家知名企业提供劳动法咨询、顾问和培训服务。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80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010-63836477  63830994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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