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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日广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资格取证班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8/1/24 16:35:13    点击数:650

●开课时间:2008年3月2日

●地区:广州

●培训费用:108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协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房管处: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住宅房地产业司联合下发的(96)41号文件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第61条之规定,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有大专(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的房地产开发或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内容:

      1、按照建设部指定教材,《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程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闭卷考试;

      2、其余的三门课程为考察课,以自学为主。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1、《物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规章释义;2、物业管理法律纠纷规避防范;

      3、物业管理典型案例分析;4、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运作程序。

●三、考核发证、注册:

      1、企业经理: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的方法,学习后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全国通用。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五、报名办法:

      各单位确定参加人数后,请用正楷填写清楚报名表回执传真至我中心物业取证班报名处我们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7天内以传真形式把报到通知书、详细日程安排传真至报名学员,并告知报到有关事宜。也可电话直接报名。

●六、其它:

      1、 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单位证明一份。

      2、 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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