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培训会 >> 广东 >> 正文

双赢谈判技巧与实务(广州,6月6日-7日)

发布人:flower68934129    更新时间:2009/5/12 15:23:39    点击数:392

双赢谈判技巧与实务(广州,6月6日-7日)

【培训日期】2009年6月6日-7日

【培训地点】广州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如有需求,欢迎来电咨询!

【培训对象】所有希望提高谈判技巧,有志于在竞争激烈的商场上获取成功的人员

【课程背景】

    世界就是一张偌大的谈判桌,只要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免不了谈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谈判已经成为业务中决定成败的重要一环:
    谈判过程中,您是否总感到双方沟通很困难,甚至认为无法达到合作的目的?
    您是否在谈判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很多,进展却很少?
    您是否在谈判中总是处于被动状态,无法向自己的目标迈进?
    在小组谈判的过程中,您是否经常会感到无的放矢?
    如果您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以上的种种问题,您所需要的就是提升有效的谈判技巧。本课程将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情景式互动培训,帮助学员提高谈判技巧,以智取胜,提高谈判的成功率。

【课程收益】

    本课程能帮助您:
  ●了解自己在谈判风格上的优缺点,把握谈判要领;
  ●熟练地掌握谈判的竞争层面和合作层面,同时有效地发挥谈判的创意层面,创造各种成交机会;
  ●认识到哪些是在谈判中鼓励使用的行为和哪些是避免使用的行为,并通过演练能有效的掌握以在实际中应用;
  ●学习的不仅仅是进行谈判的技巧,更是高屋建瓴地打造“超级谈判专家”。

【课程大纲】

一、课程介绍

二、练习一:“选择”与分析

三、谈判概念、谈判程序、谈判种类
  ●什么是谈判?
  ●谈判程序
  ●三个层次的谈判环境

四、谈判准备与计划

  1)两类谈判者的特征

  2)实现你的目标的内在驱动力

  3)准备过程
  ●目标:长期目标/短期目标
  ●确认谈判的具体问题,并对其做优先顺序划分
  ●可能的选择方案
  ●就每个谈判的问题设定界限
  ●估计对方的上述各
  ●检验界限的合理性

  4)案例一:“药品销售”

  5)谈判计划:谈判策略、让步及回报、开盘

五、练习二:销售谈判练习准备与谈判

六、衡量谈判的三标准

七、原则谈判法的含义

八、原则谈判法的四项原则
  ●人:把人与问题分开
  ●利益:重点放在利益上而不是立场上
  ●意见:在决定如何做之前先构思各种可能有的选择
  ●标准:坚持最后结果要根据某些客观标准

九、言语行为的影响作用

十、谈判中鼓励使用与避免使用的行为
  ●避免使用:反建议——攻击/防卫——刺激(自夸)——理由淡化
  ●鼓励使用:检验理解与总结归纳——寻求信息、分享感受——建设性方案

十一、如何应对低调反应者

【讲师介绍】

    Mindy chang,资深培训讲师,全球500强企业大学常务讲师,某著名跨国公司(全球500强)内部认证培训导师,屡获年度优秀培训讲师称号。在常年的培训生涯中,Mindy Chang积累了各行各业的大量案例,在培训中信手拈来,讲授技巧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其授课风格热情有度、流畅生动、具亲和力,讲解透彻、极具功力,重视学员的感受,适合不同年龄层次学员。

    Mindy chang曾成功地为多家跨国公司(惠普、菲利浦、麦当劳、微软等)及北大方正、联想、宏基、东方科技、乐百氏集团、阿姆斯壮、广州日立电梯、BHP、佛山杜邦鸿基、阿法拉伐、DHL等企业负责双赢谈判技巧、客户满意与客户服务技巧、时间管理、团队建设、有效的沟通等现代管理课程的培训。截止到2008年底累计授课时数20000余课时,培训学员30000余人次。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320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
  2.报名电话:010-5129 4009,010-5150 1165,010-5150 1170
  3.值班手机:13910898108,杨老师;传真:010-5150 1019
  4.广东客户报名专线:020-6113 1055
  5.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6.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7.网址:www.71training.com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优惠活动】

  1.报名学员可获赠一本最新的管理书籍,详细书目请浏览网站
  2.申请成为个人会员,更可享受积分累积,并兑换U盘、MP4和手机等

网友评论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