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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争议裁决、判决标准解析及人力资源应对策略(北京,10月29日)

发布人:mand002    更新时间:2009/10/15 9:48:00    点击数:314

最新劳动争议裁决、判决标准解析及人力资源应对策略(北京, 1029日 )  

【培训日期】 20091029   

【培训地点】北京  

【培训对象】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监、经理、主管及专员;公司总裁、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主管;公司工会负责人、政府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法务部门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课程背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不久前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形成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纪要》明确了劳资关系中多发并急待解决的8个类别近40项争议问题的处理意见,诸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决定被撤销后,工资如何补发?劳动关系认定有哪些标准?加班争议由谁举证?值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本次课程将重点分享《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用人单位通过此次研讨会,学会灵活运用劳动法规与此次纪要,提高人力资源风险管理水平,同时规避与控制劳动争议风险!  

   

【课程大纲】  

一、《纪要》主要内容
二、《纪要》分析及实务操作应用
(一)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社保缴纳争议
■社保待遇争议
■档案赔偿争议
■公积金争议
■退休手续争议  


(二)劳动关系的认定与否定
■劳动关系的认定三要素
■劳动关系的空壳化
■涉外(及台港澳)非法用工  


(三)劳动报酬与加班
■劳动报酬争议的举证责任
■劳动报酬的及时支付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考勤记录的证据效力
六天工作制的合法性
■不属加班的值班及待遇
■加班工资的事实支付
■违法解雇被撤销的工资补发  


(四)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老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行政赔偿金
25%经济补偿金和50%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过期后的事实劳动关系处理
■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赔偿
■经济补偿金的放弃
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与员工辞职权
■北京市户口与服务期”  


(五)社保待遇的支付与赔偿
■第三人侵权而致工伤的处理
■工伤保险待遇协议的无效
■工伤保险待遇诉讼中的工伤认定错误
■未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赔偿  


(六)老规章制度的效力
(七)竞业限制的约定
■竞业限制的解除  

     竞业限制的补偿  

■竞业限制的期限  


(八)工作年限的计算
(九)迟延转档与档案遗失
■迟延转档的赔偿
■档案遗失的赔偿  


三、答疑、交流互动  

   

【讲师介绍】  

  老师,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资深讲师。国内首位具有世界500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劳动法专家,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心理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硕士生,澳大利亚巴拉瑞特大学MBA,中国人民大学兼职研究员,员工关系管理与人力资源外包专家、职业心理与职业生涯专家。具有长期的专业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曾在卡夫(Kraft)食品等国际知名跨国公司长期从事培训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程 老师在培训上提倡通过日常工作中的实际案例教给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曾为IBM Duracell Philips Whirlpool AIACoca-cola、柯达、平安保险、华为等知名企业提供过培训、咨询服务,并被邀请到国际劳工组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欧工商管理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机构进行讲座和咨询服务。  

现已出版《辞退员工管理与辞退面谈技巧》、《外企人力资源法规汇编》、《企业应对新劳动合同法手册》、《新法下的人力资源操作与风险规避指引手册》、《人力资源常用法规速查手册》等专业著作。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128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010-63836477  63830994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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