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下的调岗调薪、解雇辞退与违纪员工处理实务(广州,11月1日-2日)(北京,11月8日-9日)(佛山,11月23日-24日)(深圳,11月29日-30日)
发布人:鼎志 更新时间:2013/10/9 17:37:42 点击数:339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下的调岗调薪、解雇辞退与违纪员工处理实务(广州,11月1日-2日)(北京,11月8日-9日)(佛山,11月23日-24日)(深圳,11月29日-30日)
【培训日期】2013年11月1日-2日 2013年11月8日-9日 2013年11月23日-24日 2013年11月29日-30日
【培训地点】广州 北京 佛山 深圳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并可安排老师前往企业培训。
【培训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培训背景】
2008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等法律法规。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客观上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做到“精细化”,否则将难以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更难以进行合法有效的“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那么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的赔偿风险,其管理权威也将受到严重的挑战!
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和《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必然进一步提高,如何在合法的基础上,规范用工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是广大用人单位迫在眉睫的问题!双方协商一致不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有效?发生工伤事故,如何有效应对,双方进行私了,是否被法律认可,当中存在哪些风险?
为了规避上述用工风险,不少企业采用了“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但随之而来的用工管理状况却越来越混乱,随之引发的法律风险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劳务派遣”成为了2011年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现阶段,国家正在积极制定《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下,“劳务派遣”将何去何从,能否“异地参保”,能否规避一些敏感的法律风险?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中,应该如何理顺各方关系,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如何平衡各方利益?
【课程大纲】
一、招聘入职与试用期管理策略
●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
●企业是否需要与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总裁、专职股东签订劳动合同,不签有何风险
●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入职后第25天签订合同有无风险,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
●试用期最后1天辞退员工,企业赔偿的概率非常高,企业该如何完善试用期的解雇流程,才避免案件败诉
●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劳动者是否存在风险,该如何化解
●企业以“不符合岗位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合格”解雇劳动者引发争议,企业该提供哪些证据,才确保立于不败之地
二、如何有效调岗调薪
●企业通常根据经营需要而调整员工的岗位或地点,但是员工可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案件败诉
●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实际上发生变化,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到新岗位一段时间后,却要求恢复到原岗位,往往成立,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该如何预防
●绩效目标不合法合理的,往往不能作为衡量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企业该怎样设定绩效目标,才能作为衡量标准
●员工认同绩效考核结果,但是企业在“基于不胜任工作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的案件中还是败诉,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避免败诉风险
●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减员工绩效奖金,很多时候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败诉
●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能否调整其岗位,调岗后能否单方降低其薪酬?如何操作,才能调岗降薪
●女职工休产假完毕后,往往原岗位已经有其他同事负责,女职工往往不接受新岗位,为此发生劳动争议,企业该如何做,才能化解败诉的风险
三、如何有效解雇辞退
●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数额,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很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
●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仲裁期间往往被认定属于提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劳动者违法解除?企业该如何做,才能降低风险成本?对于劳动者的辞职环节,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风险控制点
●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企业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哪些情形下属于非法解雇员工,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承担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1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担,劳动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四、如何有效处理违纪违规员工
●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由于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
●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
●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何在《惩罚条例》中详细明确违纪违规的“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
●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直线经理越权处分员工
●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采用“录音录象”方式创制、保留的证据,法院是否采信;企业内部OA系统或ERP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五、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策略与风险应对
●如何运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预防劳动用工风险
●用人单位需要哪些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该包含哪些内容
●制度规章、员工手册的常见风险问题有哪些,如何化解
●制定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法定程序实务操作技巧
●非国有企业如何组建职工代表大会,才确保民主程序合法
●如何预防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带来的风险
六、《社会保险法》实务操作策略及风险防范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拖欠社保费或不足额缴纳社保,有什么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入职时劳动者强烈不参加社保,离职时要求补缴或支付现金,如何处理
●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
●因第三方的责任而产生医疗费用的,能否报销
●企业协助辞职员工骗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法律风险
●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违纪生育者能否享受产假,能否被解雇
●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有什么法律责任
七、《工伤保险条例》实务操作策略及风险防范
●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
●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如何处理
●工伤员工借故拒绝配合做伤残鉴定,如何处理
●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违规,企业能否解除合同
●对于第三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因第三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我方司机受伤,如何处理?受害人能否要求工伤待遇又要求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赔偿
●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款项替代职工工伤赔偿待遇
●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与劳动者私下和解,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八、劳务派遣实务操作策略及风险防范
●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如何划分
●用工单位如何规避同工同酬风险
●用工单位如何行使对派遣员工的退还或退换权
●用工单位如何追究派遣员工的损失赔偿责任
●怎样规定派遣员工的辞职程序和离职责任
●如何处理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
●用工单位如何应对派遣合作争议和劳动争议
【讲师介绍】
钟老师,资深培训讲师,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资深劳动仲裁员、钟老师于2004年开始在全国各地巡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课程,受益企业达10000多家,实施案例教学,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际管理当中;学员参与讨论、互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让学员迅速学以致用。深受广大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从业者的好评。
钟老师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专门从事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对于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劳动用工风险有深刻的了解,曾审判与代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共1000余件(包括个人、企业),涉及北京、天津、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广西、山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福建、海南、辽南、云南、江西等地,对各地劳动地方法规有较深的了解,对劳动法有很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先后在《人力资源》、《南方都市报》等专业杂志、媒体发表劳动关系类文章20多编。就华为集体辞职事件,接受多家媒体采访;由于观点独特,先后被21CN等各大网络传媒大量转载。
钟老师曾服务过的客户有:中铁集团、深圳机场、合生创展、新世界地产、城启地产、中海地产、方圆地产、珠江监理、珠江投资、三新地产、养生堂药业、广西建设银行、盐业集团、广州纺织集团、沃尔玛连锁、黄振龙凉茶、广风隆科技、展耀照明、广州电信、国讯通信股份、爱施德股份、益海粮油集团、金川国际贸易、松厦冷气、旺大生物科技、中远物流、日晖园林、欧时力服装、大禾寿司连锁、佰搭果餐饮连锁、最佳女主角美容、怡全皮具、恒威集团、广发银行、中山华泰、风神集团、松下电器、骏丰频谱、新南方集团、南海现代国际企业集团、天创鞋业、逸泉国际大酒店、丽丰控股、罗氏集团、昊天化学企业集团、通用文具集团、宽讯技术服务、广药集团、日松工业、天力叉车、丽新集团、利海集团、白云心理医院、金圣斯国际集团、广州电视台、晟铭房地产、东芝医疗系统(中国)等千余家企业。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250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午餐费)
2.报名电话:010-51294009,010-88433020
3.值班手机:15210659716,杨老师;传真:010-88433011
4.上海客户报名专线:021-51691582
4.广东客户报名专线:020-61131055
5.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6.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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