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5日学生损害赔偿纠纷讲座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7/9/6 10:22:23 点击数:823 社会发展到今天,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已然密不可分。为获求知识,莘莘学子每日奔波于校园与家庭之间。然而,由于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校园集体生活常常发生学生伤害事件。一旦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受害学生的父母及其近亲属往往情绪激动,要求学校给予相关经济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该类纠纷往往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面,而纠纷的妥善解决,能够及时化解学生家长与校方的矛盾,也有利于学生今后的健康成长。
本次讲座将以案例评析的方式,具体分析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及过程中学校、家长应注意的问题。
主讲嘉宾:
厉明 东方大律师
嘉宾简介:
上海市四维律师事务所主任,1963年出生,1993年执业,硕士学历。任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业务领域:国际贸易、外商投资、海事海商。曾获2000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2001年度上海市司法局二等功、2001-2002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4年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优秀非诉讼律师、2004年5月-2006年4月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
讲座时间:
2007年9月15日(周六)下午2:00
讲座地点:
本馆正门四楼多功能厅
听讲方式:
1. 馆内领票 自2007年9月5日起,本馆正门一楼总咨询台领票,领完为止。
2. 手机预订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JZ□”讲座代码□机主姓名到“1062222255”,联通和小灵通的手机用户发送“JZ□”讲座代码□机主姓名到816055(□表示空格或加号,请务必输入空格或加号)。
3. 网上预订 请注册并登陆上图讲座网,在“上图讲座近期安排”栏目进行预订。预订成功者请在讲座开讲前半小时到会场门口登记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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