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0日上海法律人需有的平常心主题讲座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7/11/6 13:57:56 点击数:760●讲座时间:2007年11月10日(周六)下午2:00
●讲座地点:本馆正门四楼多功能厅
●主讲嘉宾:鲍培伦 东方大律师
●背景简介:
对如何治理国家,人们长期以来一直在努力探索。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迄今为止,法治是治理国家最好的模式。
作为一个用法律知识为国家、社会和公民提供服务的特殊职业群体,律师必须精通法律,才能有效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这是律师执业的基础。
忠实于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忠实于法治原则,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是每一名律师的执业信仰。律师应当积极维护司法公正,应当依照事实和法律,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嘉宾简介:
鲍培伦,上海市恒信律师事务所主任,1958年生,1985年执业,大学本科,中共党员。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客座教授等职。业务领域:以民商诉讼为主。曾获2000年上海市政法系统争创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先进个人、2001-2002年度上海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上海市律师协会优秀民事代理律师、2004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4年度上海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三等功等称号。
●听讲方式:
1. 馆内领票 即日起在本馆正门一楼总咨询台领票,领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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