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
发布人:王老师 更新时间:2010/2/26 13:43:15 点击数:1387报考条件
取得二级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博士学历+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研究生学历+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本科学历+工作9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取得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经本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助理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
考试及授课时间
授课时间:周六或周日等业余时间授课。
授课与鉴定内容:依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分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
理论知识:劳动法与劳动保障政策、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知识、写作知识
实务技能: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考核与评价、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教材选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专用教材
全国统考时间:每年5月和11月中旬,考试内容《基础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
授课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原杭州大学)
公交路线:24、21、101、355、502、6、197、817、11、49路,浙大西溪站
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西三教学楼316室联系电话: 0571-88216032,13989482876
联 系 人: 王老师
Q Q:112082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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