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培训会 >> 北京 >> 正文

2010年清华大学财务总监(CFO)高级研修班招生了

发布人:didiyouxiang    更新时间:2010/8/6 14:45:14    点击数:602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开课时间:2010年08月20日-22日
课程名称    课程内容 学时(8学时/天)

企业财务战略与公司理财 企业战略的形成与基本战略的选择 
 企业财务战略的构建与执行 
 公司理财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战略成本管理 为企业创造竞争优势的战略成本管理 
 价值链、成本动因、战略定位分析 
 成本管理应用案例 
财务报表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与分析 
 合并报表分析 
 报表粉饰识别 
资本市场与投融资策划 国内外资本市场 
 投融资渠道的选择和创新 
 投融资策划实务 
经济学方法分析企业问题 经济学分析问题的方法 
 经济学分析方法的特点 
 宏观经济调控问题分析 
财务总监的职责与定位 财务总监的工作方法与艺术 
 财务汇报方法 
公司治理 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及代理问题 
 公司治理的实质及其相关问题 
 公司管理与公司治理的区别 
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国内外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对比分析 
 国外先进风险管理经验借鉴 
 企业财务风险预报警体系建设 
税制改革与企业纳税筹划 中国税制改革趋势与前景 
 新税制分析 
 企业纳税筹划实务 
全面预算管理与业绩评价 如何将战略目标融入全面预算管理 
 几种主要行业的预算编制方法 
 全面预算管理的制定和执行 
现金流管理 现金预算管理 
 现金的流入、流出管理 
 现金使用效率管理 
公司法律实务 《公司法》与《合同法》要点及应用 
 《证券法》《经济法》解析 
国际贸易财务管理 国际贸易会计核算及特性 
 国际贸易业务在企业中财务实务管理 
营销管理 营销渠道管理实务 
 客户关系管理 
培训对象
1)企事业单位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部长、财务主管、财务经理。
2)董事长、董事、总裁、总经理、副总等机构决策和管理者。
3)战略投融资等财经业内人士。
培训特色及优势
1)传递前沿理念,注重实战技巧。
2)从战略和实务两方面深入讲解企业管理和理财之道,使理念和技能得到双向提升。
3)广阔的交流平台;强大的师资阵容;高端的同学网络;名校的学习氛围。
4)结业后可获得清华大学结业证书和终身学习俱乐部成员资格,享受俱乐部各项学员活动。
5)课程不间断滚动进行,除正常开班时间外,也可随时插班学习,随报随学,缺课可补。
师资组成
1)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国家会计学院及国内一流名校资深教授和专家学者。
2)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政府相关部门主管官员。
3)世界500强企业、国内知名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及投资银行、实业集团(公司)高层管理者。

授课安排:每月第三周周末在清华大学集中授课三天,共8次。除规定课程外,免费附赠清华高端专题讲座(选择晚上时间进行)。
学习费用
课程不间断滚动进行,除正常开班时间外,也可随时插班学习,随报随学,缺课可补。培训费共计26800.00元,包括讲义费。同时也可按模块选修,共有8个模块:①财务战略与公司理财;②预算管理;③成本管理;④现金流管理;⑤财务报表;⑥资本运营;⑦纳税筹划;⑧公司治理。每个模块上课3天,收费3500.00元。可协助办理住宿,费用自理。
证书颁发
学员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通过后,获得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颁发的“财务总监CFO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报名条件
建议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管理经验。
报名细则
常年接受报名,主要采取书面报名的形式;请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传真到010-67112456王老师收,我们将会和您联系。
交款方式
以银行信汇或电汇的方式或现金交至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收款单位:清华大学
银行帐号:020 000 450 908 913 1550
注:请在汇款单“汇款用途”栏注明“清华财务总监CFO班 ×××(学员姓名)”,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010-67112456 王老师收 即可。

报名咨询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10) 67110290  15810431637
传    真:(010)67112456        
Email: didiyouxiang@126.com
Q Q: 674320406
MSN:didi0326@live.cn 
邮    编:100084
主办单位: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