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培训会 >> 福建 >> 正文

2008年1月16日福建省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7/12/27 12:50:55    点击数:858

●开课时间:2008年1月16日

●地区:福建

●培训费用:3600元

●一、职业心理咨询师——本世纪中国最具潜力的新钻石职业之一

      专业、正规的心理咨询师极度短缺

      拿国内的社会需求相比,经过正规、专业培训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数量非常匮乏,国内仅有6000多名。国际卫生组织资料显示,在美国,每1000人中就有1名心理咨询师。而据我国2005年统计数字显示,每100万人口只有个心理咨询工作者。如果单按照5亿的城镇人口数来计算,中国的心理咨询师尚有万的缺口。

      当前,中国的心理咨询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逐渐走向职业化。政府也大力提倡心理咨询行业的发展,三级甲等医院均要求成立心理科,中小学学校都要求配备心理咨询师。许多企业已经将心理咨询纳入了企业培训的范畴,目前,在教育、医疗、武警、监狱、残联、妇联、社区、企业等系统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心理咨询师已陆续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各行各业的心理咨询机构也正强烈需求更多的专业心理咨询师投入到国民心理健康这项事业中来。

●二、中心简介:

      公司是一家软件开发、培训、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科技企业。2004年公司受福建省教育厅委托成立“福建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与认证中心”负责承办培训组织管理等具体工作。已通过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审查批准并获得举办心理咨询师(员)远程辅导站、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试点的资格。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资格。通过六期的培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国家组织的职业资格认证统考中达到比较高的通过率,在2006年5月份的考试通过率高达93.5%。

●三、招生对象:

      1)正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想系统接受专业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人士;

      2)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对心理咨询有前瞻性认识并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士;

      3)非心理学知识背景,关爱生命品质,注重心灵健康的心理学知识探索者;

      4)工作需要具备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咨询技术的职业人士。

●四、培训形式:

      远程、面授与实践三者相结合。面授可根据所招生的对象的地域性和人数,中心统一安排授课时间、地点,集中进行,并分成每个周末和统一时间段集中两种形式。

      学员自报名起即开通远程学习,便于学员随时的预习和复习。

      本中心成立了心理咨询师成长中心,为培训合格的学员提供实习基地,使我们的学习不仅通过培训取得了证书,而且通过实习真正掌握心理咨询的技术做到学以致用。

●五、授课专家:

      省内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家组老师授课,全国一些知名教授、专家进行心理咨询的讲座。该培训采用国内外最新的理论和实践,注重权威性,突出实践性,不仅立足于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取得有关证书,更重要的是让学员学到真才实学。

●六、结业待遇:

      培训合格,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国家级CETTIC证书。参加全国的职业资格认证统考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OSTA。该证书是学员从事心理咨询业的上岗执业证书也是国内该职业唯一有效的资格凭证。凭此证可向当地工商部门申办心理咨询服务机构。

●七、培训费用:

      1)、为促进和推动心理咨询师培训与认证,本培训中心将推出一系列活动:

      ①) 在培训期间将不定期为我们的学员举办心理讲座,以提高员学技能,增进学员之间的凝聚力。

      ②) 为了能使我们的学员在取得资格证书后,更好的锻炼操作水平和提高咨询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而能用,我中心首家为本机构学员提供职业化、专业化的成长平台。

      2)培训费

      ①) 心理咨询三级: 3600元(不含240考试费用、含教材费160元);

      ②) 心理咨询二级: 4600元(不含240考试费用、含教材费192元);

      ③) 针对学生还有相应的优惠 团体报名培训酌情给予优惠!

      ④) 对于三级的学员,升入二级班学习,只要补齐差价即可参加二级学习。

●八、报名方式:

      提交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2寸黑白相片4张、相关证明材料。

●适合:对心理学敢兴趣的所有朋友.....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