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1月8日北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应用与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高级培训班-
发布人:xy6666365 更新时间:2008/10/29 17:33:17 点击数:1008|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应用与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高级培训班 | ||||||
| 【举办单位】:中华国际管理培训网(http://www.6666365.com) | ||||||
| 【参课费用】:1700 元/人 | ||||||
| 【授课时间】:2008年11月8日 ~ 11月9日 | ||||||
| 【授课地点】:北京 | ||||||
| ||||||
|
【课程背景】 【课程大纲】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重点解析与应用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
2、实施条例对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重要意义。
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究竟包括哪些范围。
4、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5、如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是否支付其两倍工资?
6、如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是否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并给予其经济补偿?
7、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8、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工作年限怎么算?
9、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否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10、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就必须与其订立吗?
11、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作哪三方面具体规定?
12、实施条例规定13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3、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14种情形下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14、实施条例对公益性岗位的最新规定。
15、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16、实施条例出台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怎样适用相关法律和规定?
17、实施条例对试用期的工资的最新规定。
18、实施条例对培训费用的含义及范围界定。
19、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与服务期期限的具体规定。
20、实施条例对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最新规定。
21、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最新规定。
22、用人单位终止工伤职工的合同需支付哪些补偿?
23、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有哪些最新规定?
24、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最新规定。
25、实施条例对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额的最新规定。
26、实施条例对月工资的最新解释。27、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
28、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特别规定。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解读与操作
1.仲裁申请时效新规定。2.仲裁规则的新规定。3.劳动争议适用范围的新规定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新规定。 5.一次终局裁决的新规定。
6.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人力资源管理如何避免劳动争议发生。
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进入法律处理程序的风险化解及防范方法。
(三)《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最新实务操作
1、员工入职的法律风险防范。 2、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技巧。
3、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运用 4、劳动合同制作技巧与风险防范。
5、员工离职的法律风险防范。 6、怎样操作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7、怎样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 8、如何操作因“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跳槽,单位应怎样处理该职工的档案?
10、《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怎样奖惩职工?
【讲师简介】 邹 杨: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大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安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大连电视台法治频道常年特邀佳宾。现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 刘军胜:国家劳动部工资研究所,劳动法专家。 范战江:全国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副会长、秘书长。著名劳动法专家。原国家劳动部劳动仲裁处、劳动争议处处长。 金英杰:《劳动合同法》起草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劳动法专家。 郭 军:《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起草组专家、中华全国总工会部长。
韩智力:中国资深劳动法专家,劳动关系研究员,曾为企业处理了近800起劳动争议案件。(每期研修班从以上专家中选派)
【培训时间及地点】
2008年10月23日-10月24日 杭州市 (10月22日全天报到)
2008年10月25日-10月26日 昆明市 (10月24日全天报到)
2008年11月8日-11月9日 北京市 (11月7日全天报到)
2008年11月22日-11月23日 深圳市 (11月21日全天报到)
【培训费及午餐费】1700元 (含培训费、资料费、会务费、办证费、午餐费、发票等) | ||||||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