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培训会 >> 江苏 >> 正文

生产企业5S推行与持续改进技巧实务(无锡,12月12日)

发布人:pxserver    更新时间:2009/11/11 16:24:17    点击数:412

生产企业5S推行与持续改进技巧实务(无锡,12月12日)


【开课时间】2009年12月12日(课程若过期,欢迎登录中国培训服务网www.pxf5.com查询) 

【开课地点】无锡

【培训对象】企业中高层管理者、生产经理、主管、车间主任、生产领班、一线管理人员、5S专员

【课程背景】

  ◆5S是全世界通用的企业管理语言,是日本工业企业崛起的重要法宝,推行5S管理是一项艰巨的管理与变革工作,不少企业通过推行5S摆脱经营困境,也有不少企业在推行5S过程中,流于形式,半途而废,成效不彰!
  ◆5S管理是现场管理的基石,是企业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现场效率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5S知易行难,只有持续推选与推进,才更能显现真正效果!这正是众多推行5S管理的企业所面临的困境与瓶颈!
  ◆本课程以实务案例解析的方式,引导并启发学员理解5S的精髓,掌握5S推行与推进的正确方法与实用工具。

【课程收益】

  ◆理解5S工作对企业生产运作管理的重要作用和实际意义;
  ◆掌握每一个S的具体实施方法和有效工具;
  ◆通过实战案例了解5S工具如何运用及其收益;
  ◆研习在企业内持续推进5S管理的技巧和要领。

【课程大纲】

一、推行5S的目的与意义
  ◆5S是一切现场管理方法的基础
  ◆5S初级目标是为了稳定
  ◆2S主要针对料的稳定
  ◆3S主要针对机的稳定
  ◆4S主要针对法(信息)的稳定
  ◆5S主要针对人的稳定
  ◆1S是它们的基础
  ◆最终目的与意义的误区
  ◆5S的最终目标和意义
  ◆八大作用是附属作用
  ◆5S是发现一切异常并改进的基础

二、5S推行与推进的常见问题解析

三、5S推行步骤解析
  ◆建立5S推行组织
  ◆拟定推行方针及目标
  ◆拟定工作计划
  ◆培训与教导
  ◆宣传、造势和沟通
  ◆局部推进5S
  ◆全面推进5S
  ◆5S巡回检查与评比
  ◆纳入日常管理活动

四、5S 推行实战工具
  ◆红牌运动
  ◆标识定置
  ◆定点摄影
  ◆目视化管理

五、5S推进系统及持续改进技巧
  ◆如何制订5S推进计划
  ◆如何设定5S各阶段目标
  ◆5S推进的成功与失败因素检讨
  ◆目视管理方法在5S管理中的应用
  ◆颜色管理在5S管理中的应用
  ◆日常5S制度化实施
  ◆持续推进5S成功的必备条件
  ◆班组长“5S”日常巡查制度
  ◆如何动态地推进“5S”管理
  ◆5S推进人员的督导技巧
  ◆5S管理推进的整体过程控制要点
  ◆5S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5S管理的持续改进

六、交流与答疑

【讲师介绍】

  孙老师,公司资深讲师,摩托罗拉大学精益讲师,美国加州大学 DBA,TPS(丰田)专职讲师;,JIPM日本设备管理协会专业资格讲师;曾在丰田工业公司及其核心供应商工厂担任过质量主管、制造经理,精益生产总监等职务。十余年制造企业工作经历,从事丰田精益生产方式8年;扎实的系统管理知识与丰富的工厂实践经验,课程内容让学员能真切体验到培训的价值和乐趣;孙老师精心设计的培训讲义与企业实际运作及学员情况相结合,通俗易懂,案例详实,实用性强。
  孙老师曾经服务过的部分代表客户有上海通用、丰田汽车、宝德强科技、一汽解放、上海三菱、福特汽车、锡柴、北京奔驰、海斯坦普汽车部件、伟创力、菲尼克斯半导体、亚光耐普罗、马丁诺、ABB、上海日立、杜邦、夏普电子、伟创力、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韶能集团、丰和集团、隆力奇、莱茵化学、罗地亚、西门子电力、佛山照明、皇明太阳能、库博汽车内饰件、霍尼韦尔航空发动机、卫材制药、柯尼卡美能达、航天机电、海尔集团、建辉建筑、法力诺钢管、樱之花墙纸、杜邦旭化成聚甲醛、梅兰日兰、沙索化学、新大陆集团、盖茨液压技术、玖龙纸业、密特理过滤器、康宝莱保健品、瑞拓电气、格兰海芬、实用动力、泰克西等数百家企业。

【培训费用】6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
【咨询电话】010-58468328,010-62317811
【网    址】www.pxf5.com(更多培训课程,尽在中国培训服务网)
【值班电话】13681445592,13911538281
【报名流程】填写报名表--报名确认--报到培训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