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保险法》问题解读(东莞,11月24日)
发布人:鼎志 更新时间:2013/10/16 22:54:28 点击数:252
新《社会保险法》问题解读(东莞,11月24日)
【培训日期】2013年11月24日
【培训地点】东莞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并可安排老师前往企业培训。
【培训对象】企业的总经理,副总,人力资源管理者
【课程大纲】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实务问答
●合同诈骗罪是怎么回事
●定罪案例
●如何制定保密协议
●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如何计算
●如何在合同中签订违约金条款
●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怎么办
●可在合同中规定罚款事项吗
●何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签书面合同有何后果
●员工不签怎么办
●招工时可否收取押金、保证金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建立日期
●辞退员工为什么一定要开离职证明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为工作喝酒醉死是否算工伤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怎么办
【讲师介绍】
徐老师,资深培训讲师,教授,法学院刑事法学学科团队学术负责人。兼任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 刑法学研究会理事、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HKU SPACE)兼职教授。出版专著、教材6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6篇,主持教育部等省部级课题3项、各类横向课题及厅、局级课题18项。徐教授对于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理研究都有着突出的贡献,而且对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热点案件,如许霆案、梁丽案和史上最胡涂强奸案等,我们都听到了徐教授从法理 的层面进行的精彩点评和论述,从而也验证了徐教授的理论结合实际的实务精神。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140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
2.报名电话:010-51294009,010-88433020
3.值班手机:15210659716,杨老师;传真:010-88433011
4.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5.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6.网址:www.71training.com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优惠活动】
1.报名学员可获赠一本最新的管理书籍,详细书目请浏览网站
2.申请成为个人会员,更可享受积分累积,并兑换U盘、MP4和手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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