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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会保险法》问题解读(东莞,11月24日)

发布人:鼎志    更新时间:2013/10/16 22:54:28    点击数:252


新《社会保险法》问题解读(东莞,11月24日)

【培训日期】2013年11月24日

【培训地点】东莞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并可安排老师前往企业培训。

【培训对象】企业的总经理,副总,人力资源管理者

【课程大纲】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实务问答

 ●合同诈骗罪是怎么回事

 ●定罪案例

 ●如何制定保密协议

 ●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如何计算

 ●如何在合同中签订违约金条款

 ●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怎么办

 ●可在合同中规定罚款事项吗

 ●何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签书面合同有何后果

 ●员工不签怎么办

 ●招工时可否收取押金、保证金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建立日期

 ●辞退员工为什么一定要开离职证明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为工作喝酒醉死是否算工伤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怎么办

【讲师介绍】

    徐老师,资深培训讲师,教授,法学院刑事法学学科团队学术负责人。兼任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 刑法学研究会理事、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HKU SPACE)兼职教授。出版专著、教材6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6篇,主持教育部等省部级课题3项、各类横向课题及厅、局级课题18项。徐教授对于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理研究都有着突出的贡献,而且对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热点案件,如许霆案、梁丽案和史上最胡涂强奸案等,我们都听到了徐教授从法理 的层面进行的精彩点评和论述,从而也验证了徐教授的理论结合实际的实务精神。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140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
  2.报名电话:010-51294009,010-88433020
  3.值班手机:15210659716,杨老师;传真:010-88433011
  4.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5.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6.网址:www.71training.com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优惠活动】

  1.报名学员可获赠一本最新的管理书籍,详细书目请浏览网站
  2.申请成为个人会员,更可享受积分累积,并兑换U盘、MP4和手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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