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培训会 >> 山东 >> 正文

2007年12月15日山东省外贸会计培训考试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7/11/30 15:15:24    点击数:709

●开课时间:2007年12月15日

●地区:山东

●培训费用:1380元

●【职业定义】

     在国际贸易企业中,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采用复币记账法,运用一系列专门方法,对企业的国际贸易业务进行核算、分析、预测和控制的工作。

●【项目背景】

     入世后,我国外经贸企业的已实现备案准入制,外贸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外贸业务人才出现紧缺现象。由于复币记帐、退税核算等核心业务,外贸会计具有更强的专业性。未经专业培训考试的财会人员难以胜任外贸会计工作。外贸会计人才队伍的紧缺使得外贸企业业务风险上升,并直接影响到了我国外经贸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缓解这一矛盾,在协会会员企业的要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5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13条的有关规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开展外贸会计培训与考试认证工作,为有志于从事外贸会计工作的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和考试,以提高我国外经贸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外贸会计考试项目主要针对从事或将要从事于于外贸企业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在企业中他们负责企业进出口业务的核算、分析、预测和控制工作。该项目的申报人员在具备会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须具备外汇业务核算,出口商品收购的核算,出口业务会计,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算,进口业务会计,加工贸易会计,技术进出口的业务,样品、展品、包装物、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工业企业成本会计,进出口企业的会计报表等业务能力。此类人员是企业外贸业务会计核算的具体承担者和执行者,负有全面、真实、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加强财务管理,促进业务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责任,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外贸业务管理专业人才。

●【考试机构】

     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China Shippers` Association,简称“外经贸企协”)是由原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一九八九年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的外经贸行业组织。国家商务部为其直接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外经贸企协以全国外贸、外经、工贸、科贸等各类进出口企业为服务主体;专业从事外经贸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与实践等工作。引导和帮助进出口企业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教育培训建立一支与时俱进的与我国外经贸业务相匹配的专业人才队伍,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事业的蓬勃发展是协会的核心业务。

●【考试目标】

     鉴定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外贸企业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适合:

     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参加认证考试

     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或已接受过财务、会计业务培训的在职人员。

     在国际贸易、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相关专业学习的在校生。

     高中以上学历有志从事外贸会计工作并已接受了外贸会计业务培训的待业人员。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